- 來源: 市人大常委會
- 作者:
- 發布時間:
2020-10-01 09:47
9月29日,江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了《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<新余市城市管理條例>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的決定》,標志著該《條例》正式獲得審查批準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這是我市自獲得地方立法權以來出臺的第六部地方性實體法規。
《條例》緊緊圍繞我市城市管理亟需規范的內容和市民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,共設置了總則、城市容貌管理、城市環境衛生管理、城市綠化管理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、城市環境保護、城市交通管理、其他事項管理、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十章六十四條。
《條例》的出臺,必將進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總體管理水平,優化城市公共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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